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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告】承德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30 浏览次数:91

【2024公告】承德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承德市财智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及项目出资比例为总投资2000.00万元,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承德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承德市城市商住中心区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涵盖充电网络布局和运营服务。规划包含130台充电桩,以及307.44千瓦光伏系统及配套储能设备、基础建设和运营服务平台。


2.4计划工期:21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2.5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


2.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7项目特点:本项目位于城市商住中心区,解决2公里内充电桩不足的问题(附近有福溪帝苑、宝鼎花园、御水花园锦绣城、万和城等大型小区以及宜佳旺、百乐超市及宽广超市)。西面辐射承钢、滦河,东至广仁大街、三岔口,覆盖多个商住区;运营期限:10至1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授权其代表负责所有联合体成员完成制作投标文件、签章、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仅接受现场报名。


4.2.采购文件售价:1000.00元


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存款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份数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河北省承德市


5.2 逾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份数:一正四副。


联 系 人 : 杨先生

联系电话:15711452078

电子邮件:zbtb202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