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告】河南省洛宁县长水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洛宁县长水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电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专项债9400000.00元,招标人为洛阳市耀华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洛宁县长水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电梯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宁县长水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电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宁县长水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电梯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 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 梯,自动扶梯):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 具有电梯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 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 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 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 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5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1日18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洛宁县长水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电梯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400000.00元
最高限价:94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包 最高限价(元)
1 ZHTHLY公开(2024)1104号 洛宁县长水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电梯工程 9400000.00 94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洛宁县长水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电梯工程,包含1#医疗综合楼升降式电 梯12部、扶梯4部,2#医疗综合楼升降式电梯11部、扶梯4部,感染病房楼升降式电梯3 部,具体参考第三章采购需求。
5.2、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电梯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报检验收、质保 等。
5.3、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
5.4、交货安装期:供货40日历天、安装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质保期:2年(验收合格之日起)
5.8、包(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联 系 人 : 杨先生
联系电话:157 1145 2078
电子邮件:zbtb202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