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李明庄还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李明庄还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李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李明庄还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李明庄还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李明庄还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本项目执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且有效期内;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2024年10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0月至开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止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7、不得转让物业服务管理项目管理权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1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13时30分
七、其他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李明庄还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于每日9:00-12: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文件一经售出,不子退还。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