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供应库入围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春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供应库入围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标段名称:长春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供应库入围(01标段、02标段)
2、项目编号:JLJH-gk2025-0324;
3、采购内容:长春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供应库入围(01标段沥青混凝土约5000万元、02标段商品混凝土约1500万元)
4、采购金额:无(以实际发生额结算为准);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信息:
6.1分包信息: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选取家数
JLJH-gk2025-0324-1 长春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2025~2026年度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供应库入围01标段 沥青混凝土 3家
JLJH-gk2025-0324-2 长春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2025~2026年度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供应库入围02标段 商品混凝土 4家
6.2交货地点:长春市高新区、临空示范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6.3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7、申请人资格要求:
7.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2.2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7.2.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5)供应商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组成联合体谈判的除外)。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谈判均无效。
7.2.6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7.2.7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招标文件发售:
8.1、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6:0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1标段1000元/套,02标段800元/套,售出不退,逾期不售。
8.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3、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4、开标时间:定于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13520347695
邮 箱: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