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华海绿色食品综合中心项目农业电商展示中心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TZX202501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静海华海绿色食品综合中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华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静海区东方红路与支路十七交口处,原为天津广电办公处,一层其中一部分归天津农商银行使用,目前为天津华海国投办公楼,改造为农业电商展示中心使用。办公楼占地面积1443.7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2970.91平方米,主楼一共四层面积约2270平方米,辅楼一共二层面积约63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业电商展示中心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农业电商展示中心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即可);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5、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下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应为房屋建筑专业);其他条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且为本单位职工;
(2)设计人员:建筑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3)施工项目部人员要求①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有效投标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正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②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③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须有投标资格:
(4)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
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其他资质要求:
(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参加会议的被授权人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10、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
本项目允计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17日17时00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报名前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