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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7 浏览次数:27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XZB-202503-FW01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管理费123120.00元/年。


5、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劳务派遣公司须按照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相关要求,及时选派符合要求的员工,并且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等所有管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地点: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景阳校区、南阳校区;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服务期:1年。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但是总年限不超过3年;若劳务公司服务期内出现重大过错,用人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缴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将资料发送至邮箱,并同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4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主题<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