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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合肥东机务段1、2号单身宿舍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30 浏览次数:21

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合肥东机务段1、2号单身宿舍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5-0258-G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合肥东机务段1、2号单身宿舍整治工程已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党政联席会议审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房建公寓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合肥东机务段院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合肥东1、2号机务单身宿舍墙地面、顶棚装修及外立面、屋面整治。包括门窗更换、卫生间改造等内装修工程及立面整治。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宿舍整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4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2)其他主要人员: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9)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0)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3.7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4.2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投标人,除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8)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5.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1日14时00分。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安徽省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主题<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