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白山东部森林保护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吉林省上营森林经营局)造林苗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JS-B25017(2);
2、项目名称:吉林省长白山东部森林保护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吉林省上营森林经营局)造林苗木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600000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3600000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6、采购需求:2-2红松数量为447万株,2-0水曲柳数量为3万株;红松苗木必须为省内优良种源,水曲柳苗木必须为省内良种种源。苗木不得产自疫区。苗木出圃时能够提供有效的“两证一签”(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以及苗木标签。(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供货期: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7日(根据招标人造林进度需要及时供货)。
9、招标范围:造林苗木采购;
10、质量标准:红松苗木执行《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标准中2-2红松Ⅰ级苗木标准;水曲柳苗木标准:水曲柳2-0:地径>0.5cm,苗高>30cm,主根长>15cm,侧根>10条。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苗木生产地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依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 红松苗木必须为省内优良种源。能够提供2020年秋季或2021年春季良种购买合同、发票、良种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以及苗木标签或者2023年春季购买2年换床苗木的购买合同、发票、良种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以及苗木标签。水曲柳苗木必须为省内良种种源,需提供2022年秋季或2023年春季种子购买合同、发票、良种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以及苗木标签。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清晰可辨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邮件内须提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2)苗木生产地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3.8项内容扫面件。
3.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及付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将电子版及付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4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13520347695
邮 箱: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