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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鹰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券选聘证券公司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31 浏览次数:31

平顶山鹰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券选聘证券公司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受平顶山鹰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平顶山鹰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券选聘证券公司承销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符合条件的承销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平顶山鹰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券选聘证券公司承销商项目


1.2 招标编号:PDSHZ-2025-FW-01


1.3 招标内容:选聘债券承销机构担任本次发债项目的承销商,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方案设计、注册申报、承销服务、受托管理服务、余额包销、备案、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相关事宜。本次计划发债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可分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债券品种:具体发行方案及债券品种由发行人及承销商根据监管审核要求确定。


1.5发行期要求:不超过5年。


1.6服务期限:自承销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


1.7服务标准:发行服务工作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 3 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备注:联合体投标,以上内容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2 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4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总部)营业执照以及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2.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没有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1家为牵头主承销商,另外1家为联席主承销商);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为牵头主承销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3 月 31 日至2025年 3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3.2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


3.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


4.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 9 点00 分整(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13520347695

邮  箱: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