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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分行与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1 浏览次数:13

贵州省分行与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YT2025-004)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9.1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智 慧医疗”合作项目;1.2.项目编号:PYYT2025-004;1.3.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合作项目的系统及设备,本 项目通过医保诊间支付系统、掌上医院平台、医保移动支付、统一支付平台、统一对账平台 及相应配套系统的投入使用,实现医院自费、医保资金的归集和清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技术要求”);1.4.供货期:设备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运抵采购方指 定地点,系统需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上线1.5.运维管理服务期①免费运 维管理服务期交货安装验收合格后提供硬件1年免费运维管理服务、系统1年免费运维管 理及系统升级。②有偿运维管理服务期免费运维管理服务期结束后,提供软硬件4年有偿 运维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中),服务内容与本次采购要求一致。1.6.交货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7.质量标准: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及成交产品的质量标 准进行验收。1.8.采购预算:299.1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黔东南州入民医院“智慧医疗”合作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合作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合法审计机 构出具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 利润至少两年不能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为两年的企业,须提供投标人成立以来的财 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数)、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 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 所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年限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可提 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扫描件或者投标人税务系统中一

般纳税人资格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系统能够接入国家医保平台进行医保结算;若中标人不能实现该功能 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招标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合作项目中,出现重大合同违 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的(投标人自行承 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 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 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面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 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中 须体现具体截图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若发现投 标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中标后,若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对招标人履行义务和责任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进行相应赔偿。

9.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 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及辖内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 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我单位列入禁入名单,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 理。

10.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发布入围候选人公示后放弃入 围/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中 国工商银行投标人禁入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投标人须承诺:若我单位中标,在签订合同前,我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被列入中国 工商银行禁入名单的,我单位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

1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 须承诺无关联关系或有关联但相关情形对本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 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9日17时00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1日上午09:00时至2025年 04月09日下午17:00时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身份证②授权委 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③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 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招标文 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10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13520347695

邮  箱: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