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采购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设备招标
设备招标

蓝田县公安局智慧交通(一期)网络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1 浏览次数:15

蓝田县公安局智慧交通(一期)网络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DY-2025-00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一、招标条件

本蓝田县公安局智慧交通(一期)网络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蓝田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

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蓝田县公安局智慧交通(一期)建设项目40处点位进行网络网络运营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蓝田县公安局智慧交通(一期)网络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蓝田县公安局智慧交通(一期)网络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的交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9.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获取(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15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13520347695

邮  箱: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