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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建筑消防及安防设施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1 浏览次数:12

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建筑消防及安防设施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委托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进行招标,招标结果由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承受,合同由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进行签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委托,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建筑消防及安防设施维护保养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C53A00525001020。


2.3招标范围:


2.3.1主要对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上清路12号厂区区域(简称红河复烤老厂区)和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三那线以西、章保工业园区军校仓库(简称红河复烤军校仓库)消防设施开展系统性的维保,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及定期维护、保养、试验,系统损坏的设备器件购置、更换安装及调试,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具体维保范围如下:


1红河复烤老厂区


(1)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设备、设施。


(2)复烤车间消防器材、应急灯、消火栓系统及消防管网系统、防火卷帘。


(3)1-4号初烟周转库灭火器材、应急灯、消火栓系统及消防管网系统。


(4)精片选车间应急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


(5)验级大棚消防器材设施、应急灯、消火栓系统及消防管网系统。


(6)露天货场消防器材设施、消火栓系统及消防管网系统。


(7)其他区域消防器材设施、消火栓系统及消防管网系统。


2红河复烤军校仓库


消防器材设施、应急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及消防管网系统。


2.3.2主要对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上清路12号厂区区域(简称红河复烤老厂区)和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三那线以西、章保工业园区军校仓库(简称红河复烤军校仓库)安防设施开展系统性的维保,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及定期维护、保养、试验,系统损坏的设备器件购置、更换安装及调试,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具体维保范围如下:


1、红河复烤老厂区


(1)视频监控系统。


(2)大门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


(3)大门出入口人员管理系统。


2、红河复烤军校仓库


(1)安防监控中心。


(2)视频监控及周界报警系统。


(3)东、西大门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


(4)东大门出入口人员管理系统。


2.3.3主要对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上清路12号厂区区域(简称红河复烤老厂区)和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三那线以西、章保工业园区军校仓库(简称红河复烤军校仓库)的安全标识进行新增、维护及更换工作,包括安全标识牌的日常检查、清洁保养,对破损标识牌进行更换,对缺失的安全标识进行新增;对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2号厂区区域(简称红河复烤新厂区)破损标识牌进行更换,缺失的安全标识进行新增。


2.4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分3期签订合同,第一期合同(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第二期合同(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第三期合同(2027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2.5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质量要求。


2.6服务地点:


2.6.1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上清路12号厂区区域;


2.6.2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三那线以西、章保工业园区军校仓库区域;


2.6.3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2号厂区区域(该区域仅开展缺失安全标识新增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4)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交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天眼查》上查询后,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应急(2019)88号)“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要求,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查询截图。


3.4维保人员要求:


(1)现场持证维保人员不得少于4人。派驻的现场维保人员其中2人须具有中级(含)技能等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提供执业人员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派驻的现场维保人员应与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的人员保持一致,如在此期间消防救援单位在各类消防安全现场检查活动中及系统平台检查中发现现场维护人员与单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内人员不一致或同一人员同一期间在不同项目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由此不实信息造成的处罚由维保单位负责,相关维护单位应给予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将被否决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及《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3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


①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邮购获取:请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现场获取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邮箱和汇款信息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获取XX项目招标文件,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3招标文件售价:¥300.00/份(大写:每份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2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主题<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