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现代绿色渔业示范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HW-2025-04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现代绿色渔业示范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4.379493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卧龙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现代绿色渔业示范场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现代绿色渔业示范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现代绿色渔业示范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 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承担;
3.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投标人) 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2日08时00分到2025年04月0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现代绿色渔业示范场项目
2.采购编号:HNHW-2025-04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43794.93元
序号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第一标段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现代绿色渔业示范场项目943794.93943794.93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现代绿色渔业示范场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工期:45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地点:南阳市卧龙区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 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3.3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承担;
3.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投标人) 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竟争性磋商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4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13520347695
邮 箱: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