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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2025-2027年灭火器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次数:26

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2025-2027年灭火器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CTZB0100-2025-1204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2025-2027年灭火器框架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为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2025-2027年灭火器框架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0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3 保修期:投标人承诺对其提供的:


l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l 灭火器框架:5年(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4合同期限:2年,2025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1.2.5 付款方式:


市公司: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按项目支付,货到后支付30%,项目验收后支付70%


其他灭火器:根据每月采购订单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在90天内支付相应金额货款。


子公司: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按项目支付,货到后支付30%,项目验收后支付70%


其他灭火器:根据每月采购订单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在90天内支付相应金额货款。


1.2.6入围数量:2家(须为不同品牌)。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格式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6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6.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6.2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4月2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优先于网上购买。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文件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5.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注:邮件主题<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