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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儿童医院中药经典方剂“小儿润肺解毒颗粒”委托加工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次数:15

吉林市儿童医院中药经典方剂“小儿润肺解毒颗粒”委托加工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RZZB-202503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林市儿童医院中药经典方剂“小儿润肺解毒颗粒”委托加工生产项目;


2.项目编号:JL-RZZB-20250324;


3. 采购内容:吉林市儿童医院中药经典方剂“小儿润肺解毒颗粒”委托加工生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179600元,每盒不超过17.96元;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9.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配套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5)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6)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8)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吉林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主题<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