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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中医医院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四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6 浏览次数:37

洋县中医医院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四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ZC-2025-008


项目名称: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四)):


合同包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980,000.00 1,9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确保正常运转。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四))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1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


注:邮件主题<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