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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EPC宿舍楼装修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7 浏览次数:8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EPC宿舍楼装修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GC-2025-0949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宿舍楼装修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 (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自 医院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宿舍楼装修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


2.2项目概况:按医院统筹规划,为有效利用我院高新院区现有资源,拟对高新宿舍楼进行装修修缮施工(总建筑面积约2600㎡,共6层,单层建筑面积约370㎡),现拟启动高新院区宿舍楼装修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室内拆除工程;(2)室内装饰装修;(3)外窗(含纱窗)更换;(4)外立面翻新;(5)给排水道路改造及卫生洁具更换;(6)室内电气配线及照明维修改造;(7)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维修改造;(8)消防烟感、消防报警、消防喷淋及消火栓;(9)屋面防水工程改造及不锈钢水箱(10m³)更换;(10)热水系统;本次招标不含窗帘、家具配置内容。


2.3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部分: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宿舍楼装修修缮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专业工程深化设计、编制竣工图、施工阶段至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和服务、各项审批手续办理,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墙、地、顶面装饰设计、给排水、供电改造设计、弱电综合布线(不含机房及系统设备)、布局流程优化、消防设计、电气设计等。


(2)工程施工部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墙、地、顶面、给排水、供电、弱电综合布线、消防等设计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


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合同范围或规模的权利,若在实施过程中实施范围或规模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对此不得产生任何异议及索赔))。


2.4招标规模:本项目高新院区宿舍楼装修修缮总建筑面积约2600㎡,项目估算价385万元,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5工期: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完成设计及施工工作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6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设计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满足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等,满足业主使用功能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1)、(2)所述的资质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若为2024年以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仅需牵头单位提供。


3.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且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国家贰级及其以上注册结构师,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资格,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6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2)设计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3)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3.7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投标人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中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8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9投标人的承诺:


(1)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及项目主要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


(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廉洁自律的承诺;


(4)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仅需牵头单位提供。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3.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8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注:邮件主题<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