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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冷却塔填料更换及全院空气消毒机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7 浏览次数:9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冷却塔填料更换及全院空气消毒机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冷却塔填料更换及全院空气消毒机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HY-4419-2025027


3、采购预算:457,800.00元


4、采购需求:详见第五部分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服务期限:15天


采购包2(全院空气消毒机维保)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服务期限:三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适用于所有包组)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以下名单: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


2、提供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


3、获取方式:(1) 现场获取(2) 线上获取


4、售价: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东莞市


注:邮件主题<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