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保税库存及货物退港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D2025EP-SZC03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保税库存及货物退港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保税库存及货物退港处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保税库存及货物退港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保税库存及货物退港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法人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 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分公司的营业 执照,分公司和总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2、投标人经营至今未发生违反烟草专卖的事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近三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 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及信用中国上无失信行为记录;(以上信用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递交评标委员会 核验):
3、提供《投标人诚信守法廉政承诺书》及《廉政信用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还需提供以下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未在烟草行业所列的有行贿记录供应商“黑名单”和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之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及法 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深圳市
注:邮件主题<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