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宾阳黎塘旗山优质石灰石建筑骨料及1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EPC+0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宾阳黎塘旗山年产500万吨优质石灰石建筑骨料及1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0)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南宁交投昆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占地总计约1463亩(含辅助用地91亩),基建期及开采期总开采量约5681万吨(其中可用矿石量5537万吨、废弃渣土约144万吨),建设内容包含矿山基建开采、新建年产500万吨建筑骨料生产线(生产线产能不少于1500t/h,其中制砂产能不小于375t/h,生产线具有整形功能)、骨料加工生产厂房、配套建设水、电、道路、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宾阳黎塘旗山年产500万吨优质石灰石建筑骨料及1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0)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宾阳黎塘旗山年产500万吨优质石灰石建筑骨料及1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0)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具有其一即可,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矿山施工及运营资质: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接过1个年产300万吨及以上非煤露天矿山开采总包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
4.人员要求:
4.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矿山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3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采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4安全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安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业),从事矿山工作5年及以上。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安全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5安全员要求配置人数不少于3人,至少一人从事矿山工作5年及以上,且持有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6其他专业人员要求采矿、机电、地质、测量(可兼岗)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需满足实际生产需求,并持证上岗(须提供承诺函)。
备注: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由承担矿山施工运营的单位体担任联合牵头人。
②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体专业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专业分工确定,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④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允许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不得是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宾阳黎塘旗山年产500万吨优质石灰石建筑骨料及1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0)工程项目已批复准许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宁交投昆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宾阳黎塘旗山年产500万吨优质石灰石建筑骨料及1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0)工程
2.项目编号:GXMB2025-ZB-001
3.建设地点: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
4.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总计约1463亩(含辅助用地91亩),基建期及开采期总开采量约5681万吨(其中可用矿石量5537万吨、废弃渣土约144万吨),建设内容包含矿山基建开采、新建年产500万吨建筑骨料生产线(生产线产能不少于1500t/h,其中制砂产能不小于375t/h,生产线具有整形功能)、骨料加工生产厂房、配套建设水、电、道路、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5.招标范围:
5.1设计范围: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确定的正式厂区及生产线、本项目正式厂区至外部道路之间的道路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范围(1)生产规模投产年生产量不低于500万吨骨料生产线(生产线产能不少于1500t/h,其中制砂产能不小于375t/h,生产线具有整形功能)及骨料加工生产厂房(2)骨料生产线车间及配套工程(3)总图、运输工程(4)公用与辅助设施工程;(5)其他配套工程;(6)本项目正式厂区至外部道路之间的道路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结构、给排水、收尘、供配电、照明、防雷、消防、总图(厂区内硬化、进出厂道路修建、与外部连接道路)、绿化、护坡治理、智能化控制及其配套设施和控制机房等辅助设施的设备、绿色矿山设计等施工图设计,且应承担施工及验收期间的技术服务。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5.2正式厂区及生产线施工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基建期内完成正式厂区及骨料生产线施工,满足广西区绿色矿山、二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达产达标(生产线产能不少于1500t/h,其中制砂产能不小于375t/h,生产线具有整形功能。)以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正式厂区及骨料生产线施工投标人负责土建工程(含桩基工程及地基处理)、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安装、本项目厂区至外部道路之间的道路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工程(场坪硬化、围墙及大门、综合管网、总图设备、总图竖向布置、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监控)、骨料生产线(生产车间、成品仓、自动装车站、备品备件与机修)、电气工程(区域通信监控系统、变配电室、控制中心)、给排水工程(加压泵房、水池与泵房、洗车台、初期雨水收集池)等,正式厂区及骨料生产线的建设必须满足招标人年产量的要求。
(2)设备范围: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确定的建设产能目标所需的所有固定设备和辅助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生产设备、机电设备、安全环保设备设施、除尘设备、起重设备(包括检修行车)、智能化设备、自动定量装车设备、防雷与消防设备设施、辅材耗材以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的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含发运一卡通系统)、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还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现场技术培训服务等),所供设备必须为全新设施设备。
5.3矿石开采:根据招标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矿山基建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完成矿山建设内容及矿石开采,矿山建设完成后需达到广西区绿色矿山、二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以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基建及开采进度需结合招标人的销售需求。
(1)矿山基建施工投标人负责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矿山相关建设技术方案、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矿山基建工程施工,完成清表、剥离、削顶、基建采准、运矿运废道路建设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所有内容并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剥离、削顶、基建采准、正式加工场地场平、钻孔、爆破、大块矿石解小
(<70cm)铲装、运输、废弃渣土弃置(包含铲装、运输(矿区内)、推平、压实)、运矿运废道路采场联络道路修建及维护(含路基换填及碾压、路面铺设、道路平整、路基防护、挡土墙、挡车堆等)、卸料平台、排土场修建(如需)、临时加工厂区场平及换填、临时加工厂区辅助设施(包括道路硬化、厂区照明、安防监控等)、矿石装卸入生产线机口,火工材料申请、购买、运输、防排水(含边沟及涵管、沉砂池砌筑及配套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矿界外的滚石占地占林地及破坏农作物或经济作物等赔偿、矿区外租地、协助矿山周边关系维护协调、协助招标人矿区内租地、边坡修整及防护、绿色智慧矿山建设、矿山环评、水保竣工验收等相关工程,具体详见矿山相关建设技术方案、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等要求。
(2)开采期矿石开采包括但不限于清表、钻孔、剥离、爆破、含大块矿石解小(<70cm)、铲装、运输、卸矿、废弃渣土弃置(包含铲装、运输、推平、压实)、平台之间的联络工程、卸料平台、作业平台安全挡墙的修筑、截排水、矿山区域污水处理、临近最终边坡的控制爆破及边坡修整、废土废石运至排土场等作业工序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矿界外的滚石占地占林地及破坏农作物或经济作物等赔偿、协助进行矿山周边关系维护协调、矿区外租地、协助招标人矿区内租地、矿山和排土场地质环境防治及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临界边坡、爆破及环境监测等内容),以及矿山开采期间相关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安全设施和费用的投入、土地复垦(含复绿)等相关工作等。
5.4矿石破碎:负责现场临时生产线及年产量不低于500万吨的骨料生产线生产所需的所有生产和相关辅助工作以及生产材料供应等,具体年产量、产品规格和产品质量以招标人销售要求为准。
(1)在基建期投标人负责现场500t/h临时生产线的改造及运行(生产符合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成品建筑骨料)、成品装车、成品检测等生产工序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所有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生产线的技改、临时厂区及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厂区至乡村道路维护(宾阳县黎塘镇启明村4.33公里乡村振兴道路)、生产所需人员、易耗品、易损件、水、电、油、机械及其它辅助材料、工器具等运行范围内的一切工作、风险、责任等。
(2)在开采期投标人负责正式厂区及骨料生产线的正常运行(年产不低于500万吨质量合格的成品建筑骨料)、成品装车、成品检测等生产工序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所有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及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厂区至乡村道路维护(宾阳县黎塘镇启明村4.33公里乡村振兴道路)、生产所需人员、易耗品、易损件、水、电、油、机械及其它辅助材料、工器具等承包范围内的一切工作、风险、责任等。
5.5其他服务范围
工程建设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报建(含安全生产许可证)、绿色矿山创建、二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标准维护、管理,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治理、职业病防护、环境保护、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考核、工程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以及保修义务全过程等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的所有相关服务工作(不包括工程监理)。
6.服务期限要求:12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37年4月30日止),其中:
基建期: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27年4月30日止,完成矿山基建工程及正式生产厂区及生产线建设,生产线产能达到不低于1500t/h,其中制砂产能不低于375t/h,通过发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合同签订后11个月承包人开始建设正式厂区及生产线。
开采期从2027年5月1日至2037年4月30日止,完成总量不低于5000万吨的矿产品生产,同时每年生产质量合格的矿产品不低于500万吨(以招标人销售要求为准)。
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施工符合国家、行业质量要求,验收质量为合格工程,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要求及发包人销售需求。
8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保修;设备质保期为试运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从竣工验收签字确认之日起,免费保修和免费技术服务不少于2年,开采期所需的设备保修和技术服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具有其一即可,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矿山施工及运营资质: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接过1个年产300万吨及以上非煤露天矿山开采总包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
4.人员要求:
4.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矿山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3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采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4安全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安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业),从事矿山工作5年及以上。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安全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4.5安全员要求配置人数不少于3人,至少一人从事矿山工作5年及以上,且持有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6其他专业人员要求采矿、机电、地质、测量(可兼岗)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需满足实际生产需求,并持证上岗(须提供承诺函)。
备注: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由承担矿山施工运营的单位体担任联合牵头人。
②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体专业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专业分工确定,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④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允许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不得是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7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工作日)。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不含其他资料费),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所需提供材料: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2025年4月16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