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空气悬浮鼓风机备件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厂成品过滤、立盘过滤水环式压缩机节能改造项目空气悬浮鼓风机备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且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厂成品过滤、立盘过滤水环式压缩机节能改造项目空气悬浮鼓风机备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厂成品过滤、立盘过滤水环式压缩机节能改造项目空气悬浮鼓风机备件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与之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2投标人是货物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
3.1.2.1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专利证书: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且各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等(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2.1代理商、贸易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被代理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贸易商参加投标(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为电子证件的,网上截图查询有效日期为近半年内(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往前计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招标文件费汇款成功后的“汇款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确认函及投标单位信息表:请及时将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投标确认回复函及投标单位信息表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投标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或交至招标代理机构:(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10时4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10时4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厂成品过滤、立盘过滤水环式压缩机节能改造项目空气悬浮鼓风机备件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厂成品过滤、立盘过滤水环式压缩机节能改造项目空气悬浮鼓风机备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招标范围氧化铝厂成品过滤、立盘过滤水环式压缩机节能改造项目空气悬浮鼓风机备件供应。(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3合同期限:壹年。
2.4交货期:50天内。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项目地点:广西·百色市·德保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与之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2投标人是货物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
3.1.2.1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专利证书;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等(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2.1代理商、贸易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被代理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贸易商参加投标(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为电子证件的,网上截图查询有效日期为近半年内(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往前计算)
3.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人: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至少3家不同单位使用类似业绩,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提供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能反映项目内容、规格型号、规模、合同关键页、双方签字页、合同签署日期等。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业绩的内容、规格型号、规模、签署时间等关键信息的,还应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评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依法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
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列入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相关方管理的负面名单(黑名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仅有一家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承诺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由评标委员会在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提供网站检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一并盖章提交。
(3)投标人一旦投标,则视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认可。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也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投标文件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不清晰不完整的、存在虚假的,评标委会员有权否决其投标。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方可被认定为有效投标。
4.3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审查本招标公告第3款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必要条件,以免错失商业机会。若因未认真对照审查自身资格条件就付款购买招标文件或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4.4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认真按照本招标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满足每一条款的要求,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请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按时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若逾期则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
5.3.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汇至账户同本公告第7款投标保证金汇至账户,付款人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无法开具发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汇款后请把汇款回执单扫描发至招标公司邮箱,邮件主题或内容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汇款时无备注或备注不清楚,且邮件未留下任何联系人及方式而导致无法获取所购买相对应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后果自负。招标公司收到回执单扫描件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50元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或标段进行招标文件费(即标书款)支付,不接受现金支付。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费汇款成功后的“汇款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确认函及投标单位信息表:请及时将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投标确认回复函及投标单位信息表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投标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或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汇款后请把汇款回执单扫描发至招标公司邮箱,邮件主题或内容标明哪个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2日10时4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