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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脱硫脱硝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8 浏览次数:66

六盘水市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脱硫脱硝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脱硫脱硝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脱硫脱硝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期(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表复印件,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3年(2022—2024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承担的总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3.6本项目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现场报名的请于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10时00分

七、其他

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脱硫脱硝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脱硫脱硝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脱硫脱硝工程

2.2建设地点:贵州水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80万吨/年焦炭生产配套的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并预留另一座80万吨/年焦炭生产的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备、设施基础及接口。其生产规模的确定及产品方案的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和建设地发展规划。处理后烟气排放达到项目环评要求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4)209号)《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治理可行技术》(HJ1280—2023)《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部分代替GB16171—2012,等标准中钢铁企业超

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

2.4招标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的投资方(简称中标人),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BOT建设运营移交合同》等有关文件,中标人将根据双方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要求,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达产达标到考核验收全过程管理,并对安全、技术、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招标人总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按吨焦支付烟气处理费用,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将该项目投入的设备、设施达到设计性能后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5招标范围

2.5.1项目建设部分

配套80万吨/年焦炭生产的焦炉烟气脱硫装置、焦炉烟气脱硝装置、焦炉烟气除尘装置、焦炉烟气余热利用、热解析加热炉装置、氨水系统及储存输送装置、引风机及管道等工艺装置所配套的电气、仪表、自动化、视频监控及CEMS等公辅设施。并预留80万吨/年焦炭生产的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备、设施基础及接口。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由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达产达标到考核验收全过程管理,并对安全、技术、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招标人总负责。

2.5.2项目运营部分

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运营,运营周期72个月,运营范围:

负责焦炉烟气取出点和处理后净烟气返回点的第一个阀门法兰后(不含第一个阀门)管道、辅助设施和接点之间的管道、线缆以及焦炉烟气脱硫装置、焦炉烟气脱硝装置、焦炉烟气除尘装置、焦炉烟气余热利用、热解析加热炉装置、氨水系统及储存输送装置、引风机及管道等工艺装置及所配套的电气、仪表、自动化、视频监控及CEMS等公辅设施。包含所述范围的设备设施运营维护及管理、所需原材料、能源介质、备品备件、运行合法合规处置催化剂等,确保该项目运营处理后的烟气排放达到项目环评要求。

2.6计划工期:建设工期160日历天,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运营期限:脱硫脱硝装置通过性能考核168小时起72个月。

2.7投标限价(含税):吨焦烟气运营服务费限价不高于35元/吨(包含建设投资费用、融资费用、运营费用),其中工程建设投资费用部分不高于4000万元(含所有桩基处理费用及地基处理费用,不含融资费用)】,融资费用不高于5%实际利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期(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表复印件,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3年(2022—2024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承担的总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3.6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现场报名的请于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授权委托人报名的: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所需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注:电子郎件的主题需填“××项目××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字样,内容需包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邮件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纸质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之前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售价:20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5日10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