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煤炭卸车、转运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煤炭卸车、转运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是泸天化集团有限公司在宁夏投资的大型煤制甲醇、合成氨、尿素的工厂。年生产用煤约145万吨,其中原料煤约100万吨,燃料煤约45万吨每天原料煤用量约为3300吨,燃料煤用量1400吨,实际煤炭采购量以招标人生产需要为准。范围:负责或委托有资质单位24小时不间断对入厂煤炭实行卸车及转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煤炭卸车、转运业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煤炭卸车、转运业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煤炭卸车、转运业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签订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工商注册资本金需在3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3.3投标人能力要求:
3.3.1投标人须为本招标业务设立项目部,项目部须设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满足现场装卸转运操作的作业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为专职人员。未设立项目部且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是专职人员的视为废标。
3.3.2必须具有组织开展本项目所需的装载机(50型)、四桥自卸车等机具(投标人须至少提供自有装载机(50型)和四桥自卸车各一辆,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自有车辆的登记证明)3.4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煤炭卸车、转运类似业务的相关业绩,至少提供合同一份(投标时须单独提供合同原件以备核验。合同需真实完整,不可缺页。合同履
行期限须达到10个月及以上),所提供的合同须清晰可辩,不提供合同的或提供的合同均不真实、不完整及不清晰的视为废标。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
他形式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则谢绝投标;
3.8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将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完整并清晰可辨的身份证明资料,发送到招标人邮箱。招标人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对身份和联系方式明确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10时00分
七、其他
7.1本项目作业地点: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
7.2本招标项目作业人员、机具配置及要求:
7.2.1投标人必须保证满足现场作业需要的装载机(50型)、四桥自卸车,以确保招标人卸车业务正常进行,必要时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增加车辆及作业人员,招标人不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日常作业车辆类型及作业时间由招标人统筹安排,投标人必须服从安排。
7.2.2作业人员要求男性,初中及以上文化,18-50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及工伤史无职业禁忌,经招标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厂作业,掌握装载机(50型)、四桥自卸车的驾驶及操作,持有国家规定的符合类型的驾驶执照,熟悉现场煤炭转运工作流程。
7.3合同服务期、价格及付款方式:
合同服务期: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价格及付款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期内不做调整。先服务后结算,按月据实结算。
7.4招标人根据生产需要,委托投标人使用自有或投标人自行组织的工程车辆24小时不间断的对招标人储存场地煤炭卸车、转运、入仓等进行作业,主要内容为:
7.4.1原料煤的装卸、转运
(1)各类原料煤半挂车的卸车及二次转运
(2)煤炭转运站内煤堆场的堆高及修整
(3)原料煤人工采样时煤样摊平及二次转运
(4)汽车卸煤槽清理煤篦及周边环境的清理作业
(5)原料煤日常装卸及转运能力不低于3500吨/天。
7.4.2燃料煤日采购量约1400吨,主要涉及以下作业内容:
(1)协助燃料煤半挂车卸车并推入汽车卸煤槽;
(2)燃料煤临时性存储堆积及二次转运;
(3)燃料煤人工采样时的摊平并推入汽车卸煤槽;
7.4.3其它作业:
(1)招标人储运车间煤储运装置清理的煤粉尘、煤泥(包括采样间、皮带配重、除尘器、澄清池等地方)转运;
(2)在招标人计划性停车或非计划性停车时,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储运车间转运煤筒仓的煤炭;
(3)招标人储运车间需投标人配合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