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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公司及药品配送权遴选(分包四)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8 浏览次数:62

重庆市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公司及药品配送权遴选(分包四)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市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公司及药品配送权遴选(分包四)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的配送服务、产品质量、廉政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合同续签。如在服务过程中未按照采购方要求服务,采购方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市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公司及药品配送权遴选(分包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庆市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公司及药品配送权遴选(分包四))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全套资质。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则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直辖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包含中药饮片。

1.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直辖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

1.3投标人供应非本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应提供相应生产厂家的生产销售资质。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作为证明材料。(本条款报名时不需提供证明材料,须在投标人中标后,响应医院首次采购计划时,将证明材料随货同行)。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药品配送企业申请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在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的药品明细佐证资料,未挂网的药品应注明后期挂网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派代表至招标文件获取,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10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2.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