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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河南省康桥香麓湾居一期幼儿园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1 浏览次数:37

河南省康桥香麓湾居一期幼儿园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康桥香麓湾居(一期)幼儿园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42.838995万元,招标人为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康桥香麓湾居(一期)幼儿园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康桥香麓湾居(一期)幼儿园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发送时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回至供应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DL-2025-046

2、项目名称:康桥香麓湾居(一期)幼儿园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28389.95元

最高限价:3428389.95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约3960平方米,地上三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本次招标内容为主体结构建设的劳务分包工程。

5.2采购内容: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工 期:三个月;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要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2023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提交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发送时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回至供应商邮箱。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磋商文件费缴纳证明。

售价:500元。供应商应在发送邮件的当天,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2025-046+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若采用个户对公户转账,后续不再开具发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