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园林景观及照明、场地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等3项)园林景观及照明、场地铺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19.727996万元,招标人为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55136m²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等3项)园林景观及照明、场地铺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等3项)园林景观及照明、场地铺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0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止)内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的投资额在200万元(含)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本项目不预留(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7日16时00分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等3项)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社会[2020]5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央芭蕾舞团,建设地点为丰台区南苑乡DHM-10地块,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等3项)园林景观及照明、场地铺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丰台区南苑乡DHM-10地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5136m²
2.3投资估算价:319.727996万元
2.4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首层外环境中的外购种植土、堆土、绿化种植、灌溉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道路、围墙、照明、维保期死苗补种及成品保护等工作,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其他项目编号:FLX-ZB-055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