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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银行沈阳分行办公室食堂食材集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次数:18

锦州银行沈阳分行办公室食堂食材集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银行沈阳分行办公室食堂食材集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锦州银行沈阳分行范围内14个网点,包括沈阳分行机关、营业部及各支行配送蔬菜、海鲜、肉蛋、米面粮油、调味品配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3日17时00分00秒---2025年04月11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7日09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银行沈阳分行办公室食堂食材集采项目


预算金额(元):1840000.00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照折扣比例进行报价10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锦州银行沈阳分行范围内14个网点,包括沈阳分行机关、营业部及各支行配送蔬菜、海鲜、肉蛋、米面粮油、调味品配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备案信息采集表,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只经营农副产品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3日17:00时至2025年04月11日17:00时,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售价: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 杨先生

联系方式:15711452078

联系邮箱:zbgs7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