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落架数字化维修线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B-2025-00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起落架数字化维修线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1249万元,招标人为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起落架数字化维修线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起落架智能立库建设;(002)装配智能防漏防错系统; 硬件部分;(004)起落架维修执行及起落架交互式作业指导系统;
(003)起落架数字化产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起落架智能立库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 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定代表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 投标声明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 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投标 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 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 印件须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声明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且未发生过重大 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投标声明函)。
6.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 停资格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2)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提供投标声明函);
7.业绩要求:投标人有交付该项目的能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少有1项类似设备的销 售业绩,每项销售业绩均需提供相应销售合同复印件方可认定为有效销售业绩;
8.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取得GJB9001C-2017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口产品、代理商(提供投标声明函);
10.本项目不允许对项目主体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投标声明函)。;
(002装配智能防漏防错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 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 供投标声明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 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投标 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 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声明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且未发生过重大 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投标声明函)。
6.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 停资格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2)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提供投标声明函);
7.业绩要求:投标人有交付该项目的能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少有1项类似设备的销 售业绩,每项销售业绩均需提供相应销售合同复印件方可认定为有效销售业绩;
8.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取得GJB9001C-2017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口产品、代理商(提供投标声明函);
10.本项目不允许对项目主体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投标声明函)。;
(003起落架数字化产线硬件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法 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定代表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声明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 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投标 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 印件须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声明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且未发生过重大 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投标声明函)。
6.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 停资格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2)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提供投标声明函);
7.业绩要求:投标人有交付该项目的能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少有1项类似设备的销售业绩,每项销售业绩均需提供相应销售合同复印件方可认定为有效销售业绩;
8.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取得GJB9001C-2017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口产品、代理商(提供投标声明函);
10.本项目不允许对项目主体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投标声明函)。;
(004起落架维修执行及起落架交互式作业指导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 (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声明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 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投标 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 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 印件须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声明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且未发生过重大 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投标声明函)。
6.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 停资格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2)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提供投标声明函);
7.业绩要求:投标人有交付该项目的能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少有1项类似设备的销 售业绩,每项销售业绩均需提供相应销售合同复印件方可认定为有效销售业绩;
8.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取得GJB9001C-2017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口产品、代理商(提供投标声明函);
10.本项目不允许对项目主体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投标声明函)。
11.特定要求:
04包起落架维修执行及起落架交互式作业指导系统投标方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总 体集成或软件开发)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8日17时00分到2025年04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
其它有效的注册登记材料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招标公告第 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各类材料须按照上述要 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邮件以“项目名称一投标人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和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起落架数字化维修线建设
(二)招标编号:LYZB-2025-008
(三)项目内容:
01包:起落架智能立库建设;最高投标限价270万元;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月;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02包:装配智能防漏防错系统;最高投标限价186万元;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个月;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03包:起落架数字化产线硬件部分;最高投标限价499万元;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个月;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04包:起落架维修执行及起落架交互式作业指导系统;最高投标限价294万元;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月;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1.本项目公布最高投标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无效。
2.投标报价应包含产品试验、包装运输、装卸、安装、服务、培训等各环节。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也可中多个包。
二、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